此时7千米外埋伏已久的歼11长机已经射弹。十数秒后,演习指挥部通知新型方僚机退出演习从6000米高空返场。表明裁判结果其已经被歼11长机击落。
此时歼10长机距该歼11长机近30公里,但是航向相反,需要调转180度方可射击,歼10长机试图调头仰射,但是歼11迅速降至谷地,歼10失去机会。
随后地时间里,双方再次进入超低空雷达盲区捉迷藏,直至返场时间到,没有任何战果。(歼100:1歼11)
(这次对抗中,歼10方占据了先机但是碰上了老辣的歼11长僚机编队。歼11长机可能利用IRST控制R-27ET或者R-73发动了静默攻击。)
本次交战总结,虽然歼11被歼10先行发现,但是远在数千米外的长机很快得到了歼10方进攻机大致方位,同时被追击的歼11僚机适当地把握了时机,引诱歼10追击,而歼11长机完全根据综合信息从低空尾随攻击,此间歼11地面雷达未能提供任何支持。此外,歼10僚机缺乏经验,自行上升飞跃山脊,使得歼11长机能够从下方截获其信号。
歼10长机战术经验丰富,采用保持超低空仰视姿态,企图攻击得手的歼11长机,但却对综合系统不熟练,在遭到攻击的僚机警告系统自动传来歼11目标定位信息时,完全忽视,依旧还在关注本机平显传感器信息,而忽视了空空综合态势信息,从而失去反击机会。
某年某日之昼间演习结束后,指挥部认为,出现了很多出乎原计划之外地问题。原来地综合战术科目应该重新规划,于是临时决定,夜间课目暂停。
晚餐后进行远程电视会议讲评。结论如下:
1、歼10方没有熟练掌握某系统,使得长僚机之间位置、态势综合显示信息没有被战术充分运用,制定的计划需要调整设定相应科目。
2、歼10方参演人员训练不足,歼11方相关战术和课目训练已经多年,歼10方相对稚嫩,在此情况下,评判系统和综合科目,将会出现经验不足导致对系统缺乏客观了解之失误情况,因此要求调整人员,必须是在此新型号上参训时间2年以上地教官。
3、歼11方训练大纲相当成熟,而歼10方大纲尚未在检验阶段,因此,歼10方的飞行计划可以超越该大纲制定。
第二天演习暂停,延后两天进行。双方自行调整准备,在两天内,各方全部试训飞行计划可以随报随批。
从第二天早上7点30分开始,新型方进入计划调整后的科目飞行试训,两天共报批120个训练飞行计划,完成108个,取消12个;27方报批60个,完成60个。
在调整科目试训中一些情况:
大部分科目完成较好,多批飞行员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多种系统,以及空空信息,空地信息地综合战术运用,完成了调整。但是由于从早上6点进场准备,一人一机,人不离机,直到晚上9点30分结束,等连续高强度训练,飞行员极度疲劳,着陆中出现了两次险性事故,以及多次苗头,但是歼10的自动装置起到了很大作用,避免了很多事故。为此,指挥部特给出两天休息恢复,后续演习再次延后。
总参汇总各研究部门综合意见后认为:
歼11方运用综合态势系统,战术成熟,相当成功。歼10方此前虽然也制定了相应计划,以及加大力度培训,但是没有战术对抗,飞行员没有真正理解其中巨大潜力。导致歼10战机很多新型功能没有体现出来。后续应该加大歼10的训练力度。